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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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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22:3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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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成教函〔2016〕36号
消息来源:教育局官网
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省属、市属职业院校:
        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速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根据2016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任务分解表,结合2015年我市中职专业备案、专业清查、招生情况和学校办学实际,现将成都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如下(见附件),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院校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招生工作。
        一、此项工作已纳入2016年省、市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已由市政府目督办下达给各区(市)县政府,请高度重视,务必完成任务。
        二、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学校建设与管理,优化专业布局和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分解下达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区(市)县、各省属、市属职业院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
        四、请各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要求,制定2015级分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并按实施性教学方案组织教学,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
        五、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职业院校要据实编制招生简章,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成都市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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