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享受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考生名单于2017年5月31日公示后,在公示期内经考生和家长核实,发现有加分项申报错误或毕业初中学校漏申报,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诉。审核部门接受考生申诉后,进行复查,现将复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9日至6月15日,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市招考办联系电话:市教育局61881688,市招考办866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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